“娃子们,好事!大好事!县里的安民军招兵了,当兵就发媳妇!”
林家村的汉子们闻声都没停手里的活,甚至眼里满是淡定,因为这年头兵荒马乱的,当兵就发媳妇并不算什么稀罕事。
可林大柱却跺了跺脚,将手里的纸展开道:“你们看,这是安民军的告示!白纸黑字写着!凡十八到五十五岁男丁,参军就给三十斤糙米,五匹布,再加个媳妇!”
“真有这好事?”
“这还有假?人家军爷说了,这些女子可都是正经人家的姑娘,或是家里遭了灾了,又或是被卖了……哎呀,总之,这事是千真万确的!”
林大柱说着拍了拍林越的胳膊,眼神热切道:“林娃子,你今年十八了吧,这正好当兵领个媳妇!”
林越闻言一脸苦笑,因为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而是二十一世纪的历史考古系研究生。
跟着导师在一处古战场遗址考察时,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雷暴劈到了,睁眼就来到了这个类似唐末的乱世。
这一年多来,他靠着现代知识勉强糊口,娶媳妇这事儿。
他不是不想,毕竟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,哪能不想女人!
可是这世道太乱了,他连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都不知道,哪敢拖累别人。
再说穿越前他研究过唐末史,知道这种时候拉起来的军队,要么是野心勃勃的反贼,要么就是真被逼到绝路的好汉。
可不管是哪一种,手里有兵才有权,有权才能活下去。
至于这发婆娘……林越看向林大柱手里的告示,眼神复杂。
这哪是发媳妇,分明是把女人当军饷,跟粮草布匹没两样。
可不管怎么样,这也是一个机会,说不定还真能领回个婆娘当上官?!
“我去……”
林大柱听到林越这话笑道:“好小子,那你赶紧回去收拾收拾,明天等着在村里领婆娘吧!”
“有这好事,那我也去瞧瞧!”
一个粗嗓门率先炸开,是村里的王二愣子。
他常年跟寡母过活,五十一了还是条光棍,此刻搓着手上的泥,眼睛亮得像见了肉的饿狼,“三十斤糙米够我娘俩吃俩月了,还有媳妇……就算是去当兵打仗,死了也值了!”
“我也去!”
四十来岁丧了妻的李老四,往地上啐了口唾沫,“家里就我一个,死了也没人哭,万一真能领个媳妇回来,李家也算有后了!”
“算我一个!”
“还有我!”
一时间,林家村晒谷场上像是炸了锅,刚才还埋头扬谷的汉子们都撂下了木锨,你推我搡地往林大柱跟前凑。
王二愣子更关心实际的道:“那媳妇……是当场就给?还是得等咱立了功才发?”
林大柱被围在中间,扯着嗓子喊:“都别急!军爷说了,只要选上了,糙米布匹当场发,媳妇也是现成的,都是官府那边登记过的良家女子,到时候你们自己挑!”
“还能自己挑?”
这话一出,人群里的动静更大了,连几个原本还在犹豫的汉子也动了心。
林越站在人群外,看着眼前这群被“媳妇”和“粮食”勾得热血沸腾的汉子,眉头微微皱起。
他比谁都清楚,这乱世里的兵,哪是那么好当?
所谓的“安民军”,说不定今天还打着保境安民的旗号,明天就成了烧杀抢掠的乱贼。
可他更明白,这些汉子们是实在没办法了,因为林家村这几年收成不好,去年还闹过蝗灾,今年又逢大旱,地里的收成连填肚子都不够。
对这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光棍汉来说,“当兵发媳妇”这诱惑力,实在太大了。
……
次日,天刚蒙蒙亮,东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。
林越穿上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褂,将竹削的短匕仔细别在腰后,看了眼自己的那间土坯房——墙角堆着半捆干柴,炕上铺着磨得发亮的草席,再无他物。
林越幽幽一叹带上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,出门了,来到村口只见老槐树下,已经聚了二十来个汉子。
大多是熟面孔。
但这些人,无一例外,都是村里最容易被忽略的存在——要么是年纪大了,还没有娶妻的老光棍,要么就是家里孩子多到养不起的多余人口……
亭长林泗却正背着手扯着嗓子喊道:“都给我精神点!安民军可是正经队伍,验上了就发糙米、布匹,还有婆娘!”
林泗说完顿了顿,随既鼓动道:“等跟着军爷立了军功,将来便是披甲带刃的军官老爷!到时候风风光光回村,谁还敢小瞧咱林家村的汉子!”
林泗一番话砸下去,林家村的汉子们眼里顿时冒出光来,只有林越,垂着眼帘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竹匕的边缘,心里头却一片清明。
他必须得去扛刀卖命,搏一口安稳饭,换一个能让他“扎下根”的女人。
可回头一想,自己也总不能真在这山沟里当一辈子“农业技术顾问”。
虽说草木灰肥田的法子让张大爷家的萝卜多收了两筐,改水道的主意救了李婶家半亩快枯死的谷子,但这些功绩搁在乱世里,顶破天换句“林小子真能耐”。
既换不来安稳日子,更换不来……咳咳,好看的媳妇。
想到这,林越按下思绪。
很快,在亭长林泗的催促下,二十来个汉子按吩咐排成两列,一个个抻着脖子往村口望,粗糙的手掌在衣角上蹭了又蹭,满是焦灼。
林泗却背着手来回踱步,嗓门比日头还烈:“都精神点!一会军爷们就到了,别耷拉着脑袋像霜打了的茄子!咱林家村的汉子,就算去当兵,也得挺起腰杆!”
林泗话刚落音,一阵马蹄声夹杂着铁器碰撞的脆响由远及近,尘土在村口扬起老高。
来了来了!